全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在拉萨举办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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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至12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拉萨举办全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培训班,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生产(备案)企业80余人参加培训。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东辉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要求全区化妆品监管人员及从业人员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领会条例中体现的风险管理、责任治理、社会共治和全程治理等理念和要义,并强调要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加大对监管人员、生产经营企业培训力度,在全区掀起《条例》宣贯热潮。
培训邀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条例》宣贯讲师团中3名专家赴藏授课,内容涵盖《条例》总体介绍、生产经营监管实务、法律责任相关规定等。
此次培训,提升了监管人员对《条例》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化妆品监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了企业的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下一步,我区各级药品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将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条例》宣贯工作,确保《条例》顺利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