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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四项措施筑牢药械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网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5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自身职能、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分类施策,全力以赴、多措并举强化全市药械经营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持久战,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各药械经营企业积极发挥“哨点”监测作用,主动规范引导消费者按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加强营业场所定期消毒工作,药房切实履行“退热止咳”类药品实名制登记销售制度。
  二是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两节”消费特点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向各县区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口罩、退热止咳药品等作为重点监管产品,督促各县区局全面落实药械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药械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持续加大督查力度。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关精神,及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药化科、器械科、价监科为成员的药械督查组,随机抽查全市各县区药械经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截至2月6日,共督查全市3个县(区)药械经营单位26家,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5份,约谈1家,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反馈属地市场监管局,要求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及时将市疫情防控办有关工作要求通过微信工作群告之各药械经营企业,要求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同时向公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消费者普及防控知识,畅通12315投诉举报平台,努力提升消费者疫情防控意识及消费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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