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8日,第二届五省区藏药标准协调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拉萨召开。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五省区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标准)工作分管局领导、药品注册(标准)负责人,五省区藏药标准专家委员会代表及秘书处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原卫生部1995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藏药第一册)》(以下简称《95部颁藏药标准》)修订工作情况和五省区藏药标准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审议并通过第一批拟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的《95部颁藏药标准》中19个品种的质量标准修订草案和《第二届五省区藏药标准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修订稿,对《五省区藏药标准协调委员会章程(试行)》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研究制定藏药材标准和藏药制剂标准的制修订技术指导原则。
会议要求大家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西藏时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为促进藏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第一批拟申报19个品种的质量标准修订草案,是10多年来五省区不懈努力的结果,标志着《95部颁藏药标准》修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将极大推动整体工作进程。加快推进《95部颁藏药标准》修订工作,将使药材基原更全面准确、处方更科学合理、功能主治及用法用量更规范;将促进藏药标准规范统一,不断提高藏药安全性、有效性;将为藏药生产、临床用药、科学监管提供合法依据,将维护和促进全民健康,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将促进社会长治久安,将促进民族文化发扬和民族团结,将强化藏医药文化在国际上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