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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药械安全监管 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8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在调研督查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时的指示精神,有效应对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对我区疫情防控带来的安全风险,自治区药监局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印发了《加强疫情防控药械监管工作紧急通知》,全面安排全区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臧克承带领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三级药械监管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于10月26日,随机对拉萨市区部分医药超市、医疗器械批零企业、药店、诊所、医院等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和疫苗接种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以“四类”药品、疫苗和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核酸检测试剂等为重点品种,对购销渠道合法性、查验记录真实性、经营使用规范性、基础信息数据可追溯性等进行了重点督查,并详细查看“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管理、处方药审方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督察组一行还对新冠病毒疫苗和核酸检测诊断试剂使用单位的冷链储运管理进行现场督查,并提出保障质量安全相关措施要求。

  经检查,发现部分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存在基础信息记录不全、系统追溯性能不强、不合格药品管控措施不到位、购销记录缺失等问题。督查组现场对2家医药超市、1家诊所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对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予以停业整顿。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督促指导全区药品监管职能部门深入开展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持续推进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地,筑牢疫情阻击严密防线,积极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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