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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0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区药监局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集中攻坚,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区药监局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依法设定,层级清晰、方便办理原则,成立工作专班,抽调专人梳理编制权责清单、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全区药品监管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指南(办事指南)。规范和指导制剂配制、药品经营等行为以及监管人员现场检查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藏医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西藏自治区藏医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指导原则(试行)》《 西藏自治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批发版和零售版)》等技术性文件。
  二、平台互通,推动政务服务“一窗、一网”办理
  在三级政务大厅成立之时,即将区药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三级政务大厅,派驻人员开展工作。建成西藏药监“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包括“两品一械”网上申报系统和药监市场准入系统,网上可办率实现100%。平台支持自治区、地(市)、县(区)三级药品监管人员统一登录办理“两品一械”审批业务,具备事项到达提醒和限时督办功能,有效杜绝办件遗漏、超时等现象。按照自治区职转办要求,2022年3月完成138项行政许可事项对接,以及82项高频事项与综窗系统的对接工作。是全区率先完成与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系统对接工作的厅局之一。同时完成与电子证照库系统、电子签章系统、“好差评”系统等的对接,已签发181张电子证照。6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三、提前介入,推动地(市)药品行政事项“一网通办”
  区药监局不仅通过自建的监管平台与西藏政务服务网实现了对接,同时为实现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实现“一网通办”拟订工作计划,在山南市开展地(市)级药品监管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试点工作,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提交职转办,将于7月完成29项地市级事项清单认领,并实现“一网通办”,逐步向各地市加紧推广和应用,在进一步调研、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地(市)级“一网通办”进度。
  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意识
  下一步区药监局,将按照《西藏自治区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系统梳理、科学分类,按照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企业和群众的期待,研究制定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积极探索政务服务方面实现AI智能审批,运用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AI的全流程机器人自动化技术,对政务服务办理全流程再优化,打造“无人干预智能辅助审批”模式,充分发挥智能优势,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实现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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