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药品监管要闻>图片新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赴藏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2020年9月23日至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党委书记崔恩学一行赴林芝市调研指导工作。全区藏药生产企业和部分藏医医疗机构代表参加座谈交流。
  在考察藏药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与藏医药专家交流了藏医药理论,听取了《藏药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藏药注册审评技术指导原则》《已上市藏药工艺变更技术审评指导原则》等课题研究情况的汇报。对藏药临床研究、藏药安全性有效性评价、藏药上市后变更及相关课题研究面临的困难困惑等,审评专家予以全面权威分析指导。此次调研指导为藏药事业发展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增强了信心和动力。
  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郭乃雄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高度重视中华民族传统医药传承创新与发展。国家药监局长期以来支援西藏药监事业,从人才、项目、资金等方面发力,有效推动了西藏药品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了藏药产业长足发展。他强调,在国家药监局的关心指导下,西藏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守好底线、保证安全,加快推进藏药高质量发展。

  崔恩学同志指出,通过调研了解掌握了藏药发展的难点和堵点,充分感受到西藏各界对推动藏药高质量发展的热情与信心。他强调,中心将进一步加大对西藏藏药审评工作的支持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将援藏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与药监部门和藏医药界的沟通、倾听诉求,切实解决藏药发展面临的困难,进一步促进藏药研发创新工作,指导藏药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努力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版权所有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7号 电话:0891-6811252(咨询网站相关问题) 0891-6837705(咨询业务相关问题) 邮编:850000

藏ICP备07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5400000044 藏公网安备 54010202000208号 西藏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