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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药品风险防控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8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召开全区药品生产风险警示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防范化解我区药品安全风险,将全国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引向深入,按照自治区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要求,自治区药监局于2022年4月26日组织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基层藏药制剂配制单位负责人召开全区药品生产风险警示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1年度全区“两品一械”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处情况以及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2家药品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郭乃雄就进一步做好药品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经过监督检查,发现我区个别“两品一械”生产企业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清、信用意识不强等问题,擅自变更工艺、以次充好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切身权益,不利于产业健康发展。针对这些问题,药监部门严格执行“史上最严”的新《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进一步彰显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信心和决心。各企业务必要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群众生命安全负责、对企业自身负责的高度,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断压实主体责任,为全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企业主体和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药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经营观念,强化产品质量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要牢牢把握药品安全工作重点。必须树牢企业是责任主体的意识,企业对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安全要承担法律责任;必须坚持监管部门的职责担当,坚持用好现场检查的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必须遵循风险管理的原则,对各项风险点要制定完善的控制措施;必须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集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必须提高创新发展意识,加强藏药新药研发,开展藏药标准建设,为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要大力推进药品阳光监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依法从严监管贯穿于药品安全工作全过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企业要珍惜自身信用,做到诚信生产经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会后,分别召开了全区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室负责人座谈会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重点围绕基层藏药制剂配制单位改造升级,宣传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藏医医疗机构制剂管理办法》及配套法规等工作进行研讨,进一步明确了药品监管工作思路措施,现场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难点、堵点,为我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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