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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0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2017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手段来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时效,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公信力。
  本报告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查询和下载(http://www.xizangfda.gov.cn/WS01/CL0026/)。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地址:拉萨市当热西路6号,邮编:850000,电话:0891-6811252,电子邮箱:xzyjjbgs@163.com
  一、201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务动态信息324条(其中时政要闻103条,区局动态65条,基层动态127条,强基惠民信息11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信息18条),占总数的72%;法规文件信息58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8条,工作文件42条,其他8条),占总数的13%;公示公告65条(其中公示18条,公告36条,其他信息11条),占总数的14%;。其他类信息3条,占总数的1%。

图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布图

  (一)监管信息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区局动态”栏目,主要发布自治区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信息,设置了“基层动态”栏目,用于发布市(县)局工作信息情况;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的专项工作以及公众关注问题等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并专门设置了“食品抽检公告”、“药品抽检公告”子栏目,及时公布西藏食品、药品抽检情况;设置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宣传整治专栏,及时发布食安办成员单位、各地(市)开展检查、整治和重点抽查工作信息,18条。“公示公告”栏目中,公开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四品一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情况。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情况,截止12月底公开案件信息61条。
  (二)公告通告信息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目,下设“医疗器械公告通告”、“药品GMP认证”、“药品GSP认证”专栏,公布我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注销信息,全年公布信息4条;公布药品GMP、GSP认证公告信息17条。
  (三)新闻宣传与安全预警。局门户网站一级栏目设置时政要闻、区局动态、基层动态栏目,公开区局工作动态信息,包括领导活动、新闻发布;公开区内7个地市包括所辖城区、县局工作新闻动态;公开国内、区内、互联网媒体关注西藏食药监管相关报导。开通《高原新闻眼》和微信,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有效地通报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进展,回应了社会关切。截止12月底转载政府和总局时政要闻信息109条,公开区局工作动态信息65条,基层监管工作动态信息127条。在二级栏目设置有“警示信息”专栏,发布消费警示、质量公告、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等信息。
  (四)公开重大监管政策信息。除及时公开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外,2017年区局出台的《西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餐饮服务环节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管理规定》、《西藏自治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管理的意见》、《西藏自治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规定》、《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现场核查及抽样规定》、《西藏自治区地(市)级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机构能力评价考核指标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也全部予以公开。
  (五)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我局门户网站开设了“互动服务”专栏,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相关信息,2017年在“互动服务”和“12331平台”回复公众关切378条。通过重大节日和活动中,在《西藏电视台》、《拉萨电视台》、《西藏人民广播电视台》、《西藏日报》、《西藏商报》等媒体专题报道42次,制作3集食品药品宣传片,在全区人员密集场所播放120余次。录播《高原新闻眼》4期,发布微信信息58条。创办了《西藏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受众面覆盖全区各级党政机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企业,搭起了监管部门与群众交流交汇的桥梁和纽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底,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通过12331投诉举报电话,截至目前,共接到各类投诉举报电话 403个(其中咨询237件 ,实际投诉举报166个),其中食品229起、药品70起、化妆品30,保健食品74起;受理166起,结案166起,当事人满意率为100%。

图2 举报投诉案件分布图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信函回复费用全部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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