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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严控不松懈 监督检查抓落实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4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自治区药监局在那曲市开展第三轮药械经营使用环节疫情防控及质量管理“明察暗访”工作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持续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药械”)质量安全,12月7日至10日,自治区药监局成立督查组,深入那曲市色尼区、巴青县、比如县、索县4区(县),对20家药械经营单位和2家疫苗接种单位,开展第三轮药械经营使用环节疫情防控及质量管理“明察暗访”工作。
  督查组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检查零售药械店场所防疫和营业人员健康管理、进店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发热病人报告管理、药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管理、处方药销售管理等情况。并深入基层疫苗定点接种单位,详细检查疫苗储存管理、温度检测记录、疫苗交接流程管理及台账记录、接种异常不良反应监测以及相关档案资料审核保存等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药械零售企业的疫情防控意识和疫苗定点接种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普遍提升,但仍存在个别药械经营单位营业人员防疫意识薄弱,对进店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不到位,“四类药品”实名登记信息不健全,处方药销售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对药品ERP系统操作不熟练、疫苗运输过程温控记录不健全、接种人员对冷链储运管理要求不熟悉等问题。对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督察组已现场反馈相关企业和单位,并在第一时间通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责成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依法严肃查处。督察组要求相关地(市)、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保障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落地、落实。

  截至目前,自治区药监局针对本轮疫情共派出8个督查组深入5地(市)17个区(县),开展了三轮疫情防控药械经营使用环节“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共抽查173家药店、11家疫苗储运机构、15家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机构。发现问题隐患14大项,停业整顿16家(次)、责令整改32家、约谈1家。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强化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药械安全监管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落实药械经营使用环节常态化疫情防控及质量管理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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