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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防控疫情 西藏药监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连日来,我区部分地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药监局党组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及时安排,依职责高效扎实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为我区疫情防控贡献了药监力量。
  药械安全,我们在行动。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药械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物资,确保质量安全是我们的使命。8月8日下午,自治区药监局派监管人员赴西藏甘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检查指导,帮助企业及时恢复医用口罩生产。同时,对我区多家大型医药企业疫情防控用药械储备情况进行摸排,要求企业及时联系货源,畅通购销渠道,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供应。

  8月9日,自治区药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严格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加强疫情防控用药械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监管进行了紧急部署,严厉打击疫情防控用药械违法行为,切实保证药械质量安全。8月7日-9日,拉萨市市场局对43家零售药店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扫码和“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店内定时消杀等防控措施,有效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切实履行“两抗一退”类药品实名制登记销售和动态监测工作。对疫防控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4家企业予以停业整顿,有效规范了药品零售市场秩序。8月9日,昌都市市场局对市区所在地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储备库、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和检测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核酸检测,我们在行动。8月8日下午,自治区药监局接幸福社区请求在我局内设立核酸采样点,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全力配合,对院内车辆立即清场,划出采样区,建立人流通道,提供水、电、网等必要保障,并抽调干部职工,与社区疫情防控人员、公安民警一同疏导群众、维护核酸采样秩序,为群众讲解采样流程,对采样区域定期消杀。经过48小时的连续奋战,我局采样点共完成3000余人次的核酸采样任务,为拉萨市疫情的精准防控,阻断疫情蔓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智慧监测,我们在行动。自治区药监局主动作为,建立药品经营销售异常数据预警机制,建设西藏“四类”药购买实名登记系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西藏“四类”药购买实名登记系统与藏易通系统对接,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异常人群、“四类”药及试剂异常销售及时预警监测,精准做好数据关联与数据赋能,充分发挥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实现疫情防控大数据共享,助力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及时发现隐患并做好应急处置。
  内部防控,我们在行动。为高效有序处置自治区药监局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印发了《内部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对外来人员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测体温等防控措施;对收到自治区疾控中心温馨提示短信的干部职工,要求其第一时间到社区或者所在小区进行报备,按照社区或小区要求落实好疫情疫情防控工作;对办公场所、公用车辆加大消杀次数,实行错峰就餐、隔位就餐等,避免或减少因新冠疫情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切实保障干部职工生命安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聚集活动。

  下一步,全区药品监管职能部门将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杜绝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加强监管,确保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坚决守住疫情防控的药监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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