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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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药监(2021)86号
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藏青工业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国药监妆〔2021〕47号)要求,结合实际,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制订了《西藏自治区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西藏自治区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