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防治新冠疫情用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开启绿色通道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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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4号)
为充分发挥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的作用,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防治新冠疫情用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开启绿色通道,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近期,西藏自治区突发新冠疫情,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对防治新冠疫情用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品种(详见附件1)开启绿色通道,简化备案程序,减免70%的备案资料(详见附件2),备案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备案号有效期为三个月。请各藏医医疗机构按照本通告相关要求,尽快向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开启绿色通道的备案申请。
同时,为满足临床用药可及,请各藏医医疗机构按照《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藏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尽快向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品种备案。
特此通告。
附件:1.防治新冠疫情用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目录
2.防治新冠疫情用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申报资料要求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