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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用尼玛次仁等51名同志为自治区药监局外聘专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2024年 第40号)

为整合我区藏医药领域专家资源,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藏药标准化建设、医疗机构制剂转化、新药研发及药品上市后质量安全评价等方面的智力支撑作用,经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2024年第11次会议研究,决定聘用尼玛次仁等51名同志为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藏医药外聘专家(名单附后)。聘任时间自2024年10月11日起计算,聘期五年。

  特此通告。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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