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西藏自治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检查指导手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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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第4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督促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医疗器械在使用环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药监局组织修订了《西藏自治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检查指导手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西藏自治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检查指导手册(试行)》(2022年第3号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西藏自治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检查指导手册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