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藏药制剂配制单位现场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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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2号)
根据《西藏自治区基层藏药制剂监督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基层藏药制剂验收标准》等法规要求,经我局检查验收,以下2家单位符合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91--68182644(药品监管处)
0891—6818027(藏药审评认证中心)
传 真:0891--6818264
通讯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7号
邮 编:850000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