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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泉华、黑云母质量标准草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4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现将泉华、黑云母质量标准(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我局并附相关说明,来函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格桑亚培

   联系电话: 0891-6818114

   邮箱:xzzhuce@qq.com

   附件:1.《泉华质量标准》

         2.《黑云母质量标准》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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