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执业药师
关于2024年度藏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6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各位考生:

  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藏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5年2月18日公布,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要求,藏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报名时签署了承诺书,承诺了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为强化落实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拟对达到藏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人员(名单附后)进行考后资格复核,现将考后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须提供的复核材料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根据报考条件中“药学岗位工作”规定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1份;

  3.“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免试证明材料。

  二、复核时间及方式

  复核时间:3月10日-12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现场提交的方式办理。

  现场提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7号一号楼204办公室)。

  复核咨询电话:0891-6837705。

  三、相关要求

  复核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对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监督举报电话:0891-6837705。

  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在药学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6日

版权所有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7号 电话:0891-6811252(咨询网站相关问题) 0891-6837705(咨询业务相关问题) 邮编:850000

藏ICP备07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5400000044 藏公网安备 54010202000208号 西藏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