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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1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行政理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政府相关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通过西藏政府网和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立足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截止2013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其中,食品药品监管政务信息86条,GMP/GSP认证检查公示公告84条,药品广告审批备案56条,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备案16条,食品药品抽检结果公告1条,食品药品违法广告公告2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单位门户网站、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局门户网站为主,区内西藏电视台、西藏日报、西藏晚报等各大新闻媒体为辅,多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2、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以上信息均为主动公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截止2013年底,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3、信息公开分类统计情况。2013年,我局同意公开政府信息245条,主要包括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业务受理信息等。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党政重要指示、重大活动及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等信息不予公开,不予公开信息3条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5、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公开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公开实实施细则》,并下发到各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行。2013年初,我局又充实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处理发布规程和相关信息保密制度。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运转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良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全面梳理应主动公开事项,完善发布内容并及时更新;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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