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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8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2019年,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药品监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时效,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我区药品安全监管公信力。根据自治区政府公开办的有关要求,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地址:林廓北路27号,邮编:850000,电话:0891-6811252,电子邮箱:xzyjxx@aliyun.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80号)、西藏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新体工作的通知》(藏公开办函〔2019〕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各成员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细化到人。加强建章立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和工作流程。采取积极措施,对拟公开信息严格保密审查,防止失泄密现象发生。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督促和指导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宣传,不断提升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
    (一)强化网站信息主动公开平台作用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3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477条(国务院新闻198条,国家局动态18条,西藏新闻197条,区局动态64条),占总数69%;法规文件信息44条(法律行政法规4条,工作文件30条,政策解读10条),占总数6%;公示公告96条(公告60条,公示26条,其他信息10条),占总数14%;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警示和不良事件通报信息13条,占总数2%;科普信息22条,占总数3%;其他41条,占总数6%。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政策公开
    制定发布了《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我局网站主动公开,方便公众获取、了解信息。发布实施《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藏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西藏自治区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查审批程序(试行)》《西藏自治区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审批程序(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
    (三)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及内容保障
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及自治区政府要求,建设了全新的门户网站。完成了网站域名mpa.xizang.gov.cn的申请备案、ICP备案号、网站标识码、网警备案、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等申办调整。制定了新门户网站版面设计、栏目建设及保障方案,合理规划新网站的栏目,集中展示“两品一械”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政策导向、监督检查、数据查询等内容,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加强网站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测,加强日常巡检和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的应急值守与实时监控,确保网站全天候工作、信息页面正常浏览、办事和互动平台畅通有效。
    (四)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2019年通过举办“安全用药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应急演练”、“实验室公众开放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在西藏日报、西藏商报、西藏广播电台、拉萨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18次,LED广告屏投放宣传标语15293次,微信播放宣传片1411次。
    (五)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为便于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审评审批进度,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网站全年公布药品第三方物流备案信息32条,藏药制剂现场验收公示6条,GMP、GSP认证检查公示29条。     
    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组织完成药品493批次样品的质量抽检工作,经检验不合格38批次,发布不符合规定药品通告3期;完成医疗器械抽检142批次,经检验不合格5批次;完成化妆品10大类品种700批次样品的抽检工作,经检验不合格31批次,发布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2期。
    三是加强其他综合类管理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发布《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对象名录库》《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管局抽查事项清单》监督检查信息。发布关于化妆品常见问题图解政策5条、对新出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文件图解政策2条。发布财务相关预算决算信息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1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

增179

28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0

9

行政强制

0

增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内容公开形式不够丰富、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部门、单位需反复督促后才公开相关信息。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信息公开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增强各部门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障机制,修订完善局网站信息发布保障方案,强化信息更新监测、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和更新的及时性。三是加大微信、微博新闻发布能力,实现多种渠道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报告事项。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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