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国庆节期间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切实营造安全放心、规范有序的消费市场环境。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自治区药监局于2024年9月29日,联合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对拉萨市区内部分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三级联动质量安全大检查。
结合节日期间药品市场特点,检查组以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区域,以零售药房、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为重点对象,以集采药品、特殊管理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儿童化妆品等为重点品种,以产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执业药师在岗情况以及网络销售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行了重点检查,着力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来源渠道不明、使用过期试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组共对13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部分企业存在部分药品未按储存条件储存、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计算机系统数据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已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1家美容机构使用过期化妆品问题,已将问题线索移交属地监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置。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宣讲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严把产品质量关,严格落实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下一步,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将持续绷紧安全弦,督促各地(市)药品监管职能部门不断加大节假日市场巡查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将强化应急值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将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国庆节提供有力保障。
图为:对拉萨市区内部分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三级联动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