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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四川省药检院、西藏自治区食药检院三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为持续加强药品标准研究协同攻关,推动藏药标准研究标准化和规范化,国家药典委、四川省药检院、西藏自治区食药检院于10月15日在成都签署《药品标准研究合作框架协议》。国家药典委员会副秘书长马双成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四川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在伟,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次仁罗布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

  此次合作,三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原则,围绕藏药标准研究、标准培训、人才培养、检验检测技术应用指导等方面,进一步汇集优势资源,聚焦药品标准,搭建合作新平台,协作推进藏药标准基础研究,加快构建符合藏医药特点的质量标准体系,为藏药标准提升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推动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的具体提现,也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十四五”西藏自治区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更是合作三方践行全国药监“一盘棋”,推动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力作为,对更高质量开展国家药品标准研究、创新药品标准形成机制具有深远意义。

  签约仪式后,与会人员前往四川省药检院中药民族药检验研究所、安全评价中心实地了解四川省藏药饮片标准、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等工作开展情况。

  国家药典委、四川省药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西藏自治区食药检院、四川省药检院相关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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