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流通环节预包装食品抽检情况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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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2016年全区食品安全省抽工作,加强经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我局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下发了《2016年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省抽)工作实施方案》(藏食药监〔2016〕88号),了解和掌握全区经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情况,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抽检内容
2016年我区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确定为9大类预包装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共300个批次。
二、抽检结果
我区流通环节预包装食品抽样检验安排对象为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七个地(市)经营的批发企业和超市、商店。依次进行了亚硝酸盐、三聚氰胺、菌落总数、重金属等检测项目,抽验合格率为100%。
二、下一步措施
我区各级食药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环节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切实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销售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抽检范围进一步延伸到农牧区各类超市、商店、小卖部等,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