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藏医医疗机构制剂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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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拉萨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藏青工业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整改落实2022年“三医联动”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强藏医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防止制剂室低水平重复建设,合理规划布局,促进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西藏自治区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主题教育期间对基层藏医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情况调研成果,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药品监管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藏医医疗机构制剂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