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 《西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 修订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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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药监函[2025]112号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
《西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
修订意见的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我区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健康、规范、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最新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中药配方颗粒监管工作实际,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西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0日(邮件标题请注明“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意见反馈”)。
电子邮箱:xzzhuce@163.com
附件:1.《西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