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自治区区域内对藏医头部热疗仪(杂麦陲郭)规范化管理过渡期政策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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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逐步实现获批上市藏医器械规范化管理,经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3次局务会研究决定,将藏医器械产品“藏医头部热疗仪(杂麦陲郭)”过渡期确定至2025年12月。过渡期后该产品将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