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藏木香膏质量标准草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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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完成了藏木香膏质量标准研究、复核和技术审评等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请及时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依据及联系方式。来函请加盖公章或署名,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吉拉
电子邮箱:xzzhuce@163.com
联系电话:0891-6818114
联系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7号(西藏自治区药品监
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处)。
邮编:850000
附件:藏木香膏质量标准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