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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藏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0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各位考生:

  西藏自治区2025年度藏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5年11月22日公布。根据《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要求,本项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报名时已签署《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报名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为强化告知承诺制的事中事后监管,我局拟对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名单附后)进行考后资格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材料清单

  1.学历证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工作年限证明: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3.免试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

  二、复核时间及方式

  复核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上午09:30-12:30,下午15:30-17:30),周六、周日除外。

  提交方式:仅接受现场提交。

  提交地点: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号楼204办公室(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7号)。

  咨询电话:0891-6837705。

  三、相关要求

  复核期间,将同步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核,对逾期未提交复核材料或复核未通过的拟合格考生,其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91-6837705。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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