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印刷服务采购流程,确保印刷质量和效率,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药监局)现公开比选2025-2027年印刷定点单位。相关比选条件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区药监局2025-2027年印刷服务定点单位比选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宣传资料、海报、横幅、手册、标签、包装等印刷服务。
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4.服务地点:区药监局指定地点
二、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面向具备合法资质的印刷服务单位,要求具备丰富的印刷经验、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报名条件
1.法律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涵盖本次比选内容;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技术资格要求:
具备专业的印刷设备和技术团队,能提供高品质的印刷服务;
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印刷服务项目,并提供相关合同或证明文件,至少3份;
能提供快速响应的服务,确保紧急印刷任务的高效完成。
具备环保印刷能力,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记录;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无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的合同终止或重大投诉。
四、比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7日(工作日9:30-17:00)
2.获取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至区药监局一号楼综合处204办公室领取。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17:00前
2.递交地点:区药监局一号楼综合处204办公室
3.文件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单位资质证明;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技术方案及设备清单;
报价单(含单价和总价);
服务承诺及应急预案;
其他相关材料。
六、比选评审
1.评审时间:2025年2月25日
2.评审地点:区药监局213会议室
3.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企业资质(15分):
法人资格、印刷经营许可证等基本资质(5分);
近三年财务状况(5分);
近三年信誉记录(5分)。
技术能力(40分):
印刷设备和技术团队的专业水平(10分);
近三年类似项目数量和质量(10分);
响应速度和服务能力(10分);
符合环保标准(10分)。
报价(35分):
根据报价合理性评分,最低价得满分,其他按比例扣分;
售后服务(10分):
售后服务承诺的完善程度(5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5分)。
七、相关比选条件
1.报价要求:
报价需包含所有费用(如设计、印刷、运输、税费等),不得出现隐性收费;报价有效期不少于90天。
2.质量要求:
印刷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确保无错印、漏印、色差等问题;提供样品供评审参考。
3.环保要求:
印刷材料需符合环保标准,提供相关检测报告;优先选择使用环保油墨和可再生材料的单位。
4.服务要求:
提供7×24小时应急服务,确保紧急任务按时完成;
八、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将于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区药监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君龙
联系电话:13322587382
地址:林廓北路27号区药监局一号楼综合处204办公室
欢迎符合条件的印刷单位积极参与比选!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