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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2027年印刷定点单位比选通告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7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印刷服务采购流程,确保印刷质量和效率,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药监局)现公开比选2025-2027年印刷定点单位。相关比选条件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区药监局2025-2027年印刷服务定点单位比选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宣传资料、海报、横幅、手册、标签、包装等印刷服务。  

  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4.服务地点:区药监局指定地点  

  二、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面向具备合法资质的印刷服务单位,要求具备丰富的印刷经验、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报名条件

  1.法律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涵盖本次比选内容;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技术资格要求:

  具备专业的印刷设备和技术团队,能提供高品质的印刷服务;

  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印刷服务项目,并提供相关合同或证明文件,至少3份;

    能提供快速响应的服务,确保紧急印刷任务的高效完成。

  具备环保印刷能力,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记录;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无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的合同终止或重大投诉。

  四、比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7日(工作日9:30-17:00)  

  2.获取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至区药监局一号楼综合处204办公室领取。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17:00前  

  2.递交地点:区药监局一号楼综合处204办公室  

  3.文件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单位资质证明;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技术方案及设备清单;  

    报价单(含单价和总价);  

    服务承诺及应急预案;  

    其他相关材料。  

  六、比选评审

  1.评审时间:2025年2月25日  

  2.评审地点:区药监局213会议室  

  3.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企业资质(15分):

    法人资格、印刷经营许可证等基本资质(5分);

    近三年财务状况(5分);

    近三年信誉记录(5分)。

  技术能力(40分):

    印刷设备和技术团队的专业水平(10分);

    近三年类似项目数量和质量(10分);

  响应速度和服务能力(10分);

  符合环保标准(10分)。

  报价(35分):

    根据报价合理性评分,最低价得满分,其他按比例扣分;  

  售后服务(10分):

  售后服务承诺的完善程度(5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5分)。

  七、相关比选条件

  1.报价要求:

  报价需包含所有费用(如设计、印刷、运输、税费等),不得出现隐性收费;报价有效期不少于90天。  

  2.质量要求:

  印刷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确保无错印、漏印、色差等问题;提供样品供评审参考。  

  3.环保要求:

  印刷材料需符合环保标准,提供相关检测报告;优先选择使用环保油墨和可再生材料的单位。  

  4.服务要求:

  提供7×24小时应急服务,确保紧急任务按时完成;  

  八、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将于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区药监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君龙  

  联系电话:13322587382  

  地址:林廓北路27号区药监局一号楼综合处204办公室

  欢迎符合条件的印刷单位积极参与比选!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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