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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药品安全警示片制作项目比选通告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7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根据2025年度宣传工作计划,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制作2025年药品安全警示片一套(4部),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取一家专业制作单位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药品安全警示片制作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60000元

    三、服务内容

    (一)视频制作:结合实际监管案例,以情景剧的形式拍摄制作药品安全警示片一套(4部)。

    (二)策划与执行:负责整体策划,包括但不限于脚本撰写、制作方案、视频拍摄及后期剪辑,脚本须经区药监局审核同意,片尾安全提醒由区药监局执法人员出镜。

    (三)视频要求:时长2至3分钟,4K分辨率(3840x2160),16:9画面比例,mp4或mov格式,码率不低于50000,确保画面清晰、对焦准确。

    四、资质要求

    (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2023年以来无任何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四)在西藏具有完备的办公场所。

    五、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包括比选通告和比选评分表。请有意向参加比选的单位于2025年5月29日下午16:00前,前往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一号楼204办公室(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7号)获取相关文件。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为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正副本标记清楚,并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需为无线胶订,不接受活页式投标文件。

    (二)请于2025年6月3日上午12:00前将签封的投标文件按要求递交到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一号楼204办公室。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未能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一律不予评审。

    七、比选评审

    (一)比选时间:2025年6月3日下午16:00。

    (二)比选地点: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7号)。

    (三)评审方式:结合各参选单位投标文件,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进行比选,得分高者中标。

    八、相关比选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信用记录;

    (四)在西藏的办公场所材料;

    (五)项目报价单;

    (六)项目实施方案;

    (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材料;

    (八)近五年内类似项目案例(以合同为准);

    (九)其他有助于评审的文件或说明。

    上述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形成目录。

  九、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进行公示,具体公示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君龙  

    联系电话:13322587382  

    地址: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7号)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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