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为确保2026年自治区级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项目采购工作合法合规、公平公正、优质高效开展,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2026年化妆品抽样检验及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项目
(二)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工作项目
二、代理范围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等;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招标工作。具体代理范围以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三、报名条件
参选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招标代理经营资质,已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在招标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纪律,无不良行为。
四、报名材料要求
(一)资质和人员要求。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机构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提交材料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代理机构在藏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专职人员情况等。
(二)简介及业绩情况。代理机构简介及其近三年政府采购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公告、合同等)。
(三)承诺书。体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控制度及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招标文件及采购代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代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提供廉洁服务等方面的承诺书。
(四)信誉情况。提供近期财务审计报告,确保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期的缴税和社保缴纳相关材料;提供企业信用相关截图。
(五)代理机构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报名机构公章,且统一封装,一式三份。
五、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资格审查。
(三)开展比选并公示结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评分标准对参与比选机构进行综合评价,比选结果将依法公示。
(四)没有入选的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代理费用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二)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5日-1月21日。
2.资料提交地点: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7号)。
3.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17:00。
4.比选时间:2026年1月22日。
(三)其他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2.代理机构处于自治区财政厅暂停采购代理业务期间的不得参与。
3.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逾期送达比选材料的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比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4.本次比选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王老师0891-6328213)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