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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普法宣传品及宣传资料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0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为确保2026年药品监管普法工作开展,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采购普法宣传品及宣传资料印制,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专业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用品制作及宣传资料印制项目

  2.最高限价:29万元

  3.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制作内容

  普法宣传品及宣传资料清单

序号

品种

数量

单位

备注

1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宣传手册

800

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为藏文

2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宣传手册

800

3

《化妆品生产检查法规汇编》

800

4

雨伞

1000


5

保温杯

1000


6

遮阳帽

1000


7

毛巾

2000

纯棉材质30cm*50cm

8

一次性纸杯

50000


9

指甲刀(六件套)

1000

不锈钢套装

10

药品安全宣传手办

50

材料树脂

11

U型枕头

500

记忆棉可拆洗

12

挪车电话号码牌

1000


以上宣传品均需印制宣传标志、标语。

  四、提交资料

  参选单位请按以下顺序装订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报价函及报价清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无重大质量问题;具有严格有效的内控制度,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调配力量,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提供承诺函)。

  5、综合评分表中所需的所有材料以及参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进行比选,按照评分表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本次比选中标机构。

  六、相关资料送达地点、截止时间

  1.资料送达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2日;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

  2.资料送达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7号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号楼309室。所有文件必须封装盖章后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参选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2026年2月13日上午10:00,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13会议室。(比选过程不邀请参选单位参与,成交结果将通过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综合评分表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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