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采购公告
自治区药监局职工之家(妇女之家)设施采购及装饰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4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按照工作安排,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我局职工之家(妇女之家)设施采购及装饰项目的比选。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职工之家(妇女之家)”设施采购及装饰项目。

  二、项目预算:肆万陆千元(46000.00元)。报价超过此预算无效。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02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活动。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包括职工之家和妇女之家。

  1.职工之家分为学习区和活动区。学习区需制作矮柜3.65米,双面板实木材质;储物柜7.2平米,双面板实木材质;文化墙3个10.6平方米,PVC+镜片。活动区需制作矮柜9米,双面板实木材质;文化墙4个12.36平方米,PVC+镜片;百叶窗16.25平米。

  2.妇女之家需制作鞋柜1.7平方米,双面板实木材质;双层网格柜子7.1平方米,双面板实木材质;带柜门柜子3.04平方米,双面板实木材质;平面镜7.2平方米,玻璃材质;实木扶手3.6米,防腐木材质;实木扶手支撑4个;文化墙1个13平方米,PVC+镜片;墙面清理及补灰,以及粉刷墙面26平方米,应使用环保漆。

  五、参选文件要求

  参选单位应在报名截止前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一)合格供应商文件。请严格按照本公告第三项供应商资质要求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二)报价单。请严格按照本公告第四项的项目内容及材质要求提供报价单,分值60分。

  (三)业绩材料。请提供近三年来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合同或业主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件。将按提供的有效业绩数量打分,分值20分。

  (四)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请提供本项目的实施方案,以及针对实施过程中及售后相关的服务承诺,分值20分。

  (五)装订要求。上述材料须为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正副本需清晰标记,可采用活页形式,无需装订成册。

  六、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请于2026年6月30日下午17:00前,将密封签封的参选文件递交至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1号楼311房间(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7号)。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联系人:才老师18889002885。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4日


版权所有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7号 电话:0891-6811252(咨询网站相关问题) 0891-6837705(咨询业务相关问题) 邮编:850000

藏ICP备07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5400000044 藏公网安备 54010202000208号 西藏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